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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纯种犬、猫领养守则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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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于 2012-7-25 15:11:03 | 显示全部楼层 |阅读模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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由于纯种犬市场价值高,有意领养的人相对较多,因此纯种犬的领养守则有别于一般杂交犬。救助站如何不偏袒地为纯种犬挑选适合的领养人,同时杜绝狗贩或其他人的恶意领养,请仔细阅读《纯种犬领养守则》:论坛(链接)
论坛:
    由于纯种犬市场价值高,前来申请领养的人相对较多,救助站如何不偏袒地为纯种犬挑选适合的领养人,同时杜绝狗贩或其他人的恶意领养,请仔细阅读关于纯种犬的领养细则:
1、原主人优先领养
   a. 犬只被救回救助站后,从公示当天起7天内原主人到站,可无条件领回犬只,犬只在站内或宠物医院内产生的寄养/医疗费用一律免收;
   b. 在公示当天起第8天到站领回犬只,则需支付上述费用,例每天20*8=160元寄养费及产生的医疗费用。
2、求助人优先领养
   a. 犬只被救回救助站后,从公示当天起30天内原主人未到站领回,则从公示第31天起优先接受求助人的领养;
b. 求助人领养犬只,只需支付犬只在站期间产生的医疗费及押金;寄养费免收。
3、其他领养人领养
   a. 如以上两者均放弃优先领养,则犬只接受其他领养人的领养。
   b. 为避免犬只被领养后成为“种犬”或遭到狗贩的恶意领养,非以上12类的领养者需交付1000元领养费(含:300元绝育手术费+3次疫苗;‚700元捐赠救助站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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